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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法院:构建司法嵌入式“河长制”

2021-11-03 16:24: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日讯 “桃溪水流过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一湾清清桃溪水,寄托了著名诗人余光中对家乡的温馨记忆,也寄托着所有永春人对家乡的最美乡愁。近年来,为了守护这一湾清水,永春县开启了“六全六治”全域治水新模式,探索形成全域治水的“永春样板”,永春先后入选全省首批综合治水试验县,荣获全国河长制工作激励县。

在全域治水工作大局中,永春法院坚持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主动对接县委中心工作,以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为抓手,积极构建司法嵌入式“河长制”,探索河长制与司法的融合,全方位服务保障永春流域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和协同治理,为永春全域治水工作贡献了法院力量。

“你们的建议太有启发了,这为我们打开工作局面提供很好的突破口!”10月19日,在永春县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座谈会上,永春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张少激动地说。

原来,他们正苦于一起某企业涉嫌偷排污水案件的取证难题。

“这家企业排放方法太过隐蔽,我们和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多次去现场都没能找到切实的证据。”张少苦恼地表示。

“这个案件可以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污染环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该企业承担其排放行为与周围环境污染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永春法院生态与行政审判庭陈艳虹法官在座谈会上发言。“你们可以尝试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的形式来追究他污染环境的侵权责任。”

这样的案件会商在永春县河长办经常上演。通过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永春法院与永春县水利局建立了常态化协同研判机制,双方就全域治水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开展案件会商,围绕治水难点堵点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着力推动部门智力共享。

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的法官主要来自永春法院生态和行政审判庭,这个庭负责管辖永春县所有涉生态环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同时还承担着安溪、德化两县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任务。“只有真正把自己嵌入到河长办的日常工作中,才能知道哪里需要我们的服务和保障。”带队参加巡河的永春法院副院长吴美红跟巡河的其他干警如此说。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构建司法嵌入式“河长制”关键在“嵌入”。永春法院始终坚持投身全域治水实际工作,在治水一线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先后出台《为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提供良好司法保障的意见》《加强桃溪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等具体工作意见。

蓝天白云下,岸上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水中碧波荡漾、鱼儿成群,这是永春桃溪流域花石段一幕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色。在这里坐落着全国首个保护母亲河主题公园,永春县河长办在公园内打造了一条长长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步道,永春法院在这里也开辟了一块水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专区。

除了在线下发力,永春法院还充分利用丰富的案例资源优势,综合运用“两微一端”等线上平台,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水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桃溪是泉州上游的重要水源地和生态屏障,保护好永春的水生态环境是关系全县乃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永春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邱新跃表示。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