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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民法院“三个主动”提升执行质效优化营商环境

2021-11-10 17:02: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0日讯 今年以来,惠安县人民法院围绕执行工作主业,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以问题短板为导向,创新工作机制,以灵活举措为杠杆,撬动执行僵局,及时保障涉企案件各方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动求变,完善机制解难题。该院出台关于规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案款管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办理、执行异议案件办理等执行案件办理操作细则,全面保障执法办案程序规范、公正高效。研究制定《立审执衔接工作细则》,推进“立、保、审、执、破”一体化衔接机制建设。在全市率先推行“白名单”制度,给予主动履行义务的涉企被执行人相应的激励政策,引导暂时陷入困境企业,积极应用信用修复机制,提高履行义务能力。

同时,主动作为,巧执善执增效益。在涉企个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优先采取“活查封”“放水养鱼”等灵活执行举措,积极引导双方以债转股、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履行,提高企业履行能力,增强造血功能,兼顾双方甚至多方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双赢”效果。

主动延伸,精准服务全覆盖。该院执行局格外注重将普法宣传工作贯穿始终,群策群力开发“E执行”小程序,为企业提升线上查询、沟通、履行等服务。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的涉企执行工作模式,凝聚合力逐个突破化解,阳光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努力为辖区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统计,今年以来在涉民营企业集中攻坚行动中,该院共受理涉企执行案件1341件,结案1238件,结案率92.32%,执行到位2.76亿元。

(曾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