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酿事故 涉事企业被问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 近期,南平市延平区一驾驶员麻痹大意闯红灯酿事故,涉事企业被问责。 8月19日20时4分许,钟某驾驶垃圾运输车沿朱熹路由夏道镇方向往教师公寓方向行驶至朱熹路李桐路口。此时,信号灯由黄灯转为红灯,钟某未按信号灯指示停车等候,而是越过停止线闯红灯继续行驶,恰遇行人王某从前方斑马线横过道路,钟某采取刹车制动不及,车辆碰撞行人王某,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延平交警大队根据《南平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深度调查。经调查,钟某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碰撞行人及超速行驶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钟某是南平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每天都会经过事故地点,对事故路段非常熟悉,交通违法记录很少。钟某由于麻痹大意,本想抢黄灯,在进入路口前发现已经变红灯,但还是想抢行,导致事故发生。 调查过程中,延平交警大队深入垃圾运输车车所属企业南平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调查,发现该公司虽然配备安全员,但是没有取得相关资质,流于形式。该事故暴露出该公司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存在短板缺项、企业日常监管存在疏漏、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淡薄等问题。 事故发生后,南平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驾驶员钟某予以停岗停薪处理,相关负责人予以罚款处罚。延平区城市管理局对该公司垃圾直运项目作出考核评定不合格的处罚。 (陈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