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法院创新拍卖 兑现债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4日讯 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创新拍卖举措,让被执行人自行变卖房产,快速兑现了债权人权益。 2019年7月,家住德化的阿斌(化名)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银行申请了一笔75万元借款,并以自己名下价值120余万元房产作为抵押。后因疫情影响生意亏损,自2020年8月开始阿斌便未能按时还款。经银行催讨,阿斌也只勉强偿还了部分借款本金。由于阿斌已事实上违约达150多天,银行将阿斌诉至法院。经审理,德化法院判决阿斌应当偿还尚欠银行借款本息,且银行有权就抵押房产的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款进行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阿斌仍无法偿还借款,银行遂向德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上述抵押的房产采取查封措施。在得知房产被法院查封后,阿斌找到执行法官诉苦,认为法院拍卖的房产最后价格比较低,自己的利益没办法得到保障,请求法官帮忙想办法。执行法官在耐心向他解释司法拍卖流程的同时,考虑到该案债务与抵押房产价值差距较大且拍卖周期较长等因素,决定采取变通的执行手段,即让被执行人自行变卖房产。之后,执行法官积极联系阿斌的债权人,耐心地做解释工作,最终债权人同意让阿斌自行变卖房产偿还债务。 告知阿斌应当注意的事项后,法院便通知阿斌自行寻找买家。仅过一个月,阿斌便找到买家,并交付了第一笔房款。确认各债权人的债权均得以足额受偿后,法院裁定解除对抵押房产的查封并办理了结案手续,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黄炜杰 吕晨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