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检察院对一在校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1-11-24 13:14: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4日讯 近日,云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公开宣告会。 据悉,被不起诉人罗某系某高校在校大学生,2020年春节期间,罗某听说将银行卡出租每个月可以获利数千元。虽然知道可能被犯罪分子用于违法犯罪,但由于囊中羞涩,还是禁不住利益诱惑,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共获利2000元。之后,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资金支付结算。 经审查认为,罗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考量罗某犯罪情节较轻,系在校大学生,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且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款等情节。经召开公开审查听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罗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朱文秀 方心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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