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法院为特殊群体提供特殊法律服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6日讯 “法官,我没啥文化,可以帮帮我吗?”近日,当事人高某攥着提前准备好的零散材料,来到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立案庭干警通过“口述立案”便民服务为其完成立案。 ?55岁的原告高某是一位外来务工人员,在雇主郑某的建筑工地做了7年杂工,而郑某至今仍拖欠其14万余元的薪资。无奈之下,高某来到法院求助。考虑到高某识字不多,仓山法院立案庭干警以高某口述的形式办理立案,形成“口头立案登记表”并向高某朗读其内容,核实无误后由高某签名捺印,完成立案程序。 “年底欠薪案件频发,由于文化和法律知识的局限性,我们要为特殊群体提供特殊的法律帮扶,维护当事劳工的合法权益。”仓山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肖英表示。 今年以来,仓山法院聚焦群众立案办理的“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出台《关于立案工作“十个不得有”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诉服立案工作,畅通多元立案渠道,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智慧精准、在线融合的立案服务。充分尊重群众多元化立案需求,系统整合立案登记、援助咨询、信访接待等诉讼服务,充分发挥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功能,畅通立案渠道,努力实现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今年以来通过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方式立案18412件,同比增加57.66%。 (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罗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