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永安市人民法院清晨拘传促履行

2021-11-26 11:47: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6日讯 11月7日清晨6点,永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驱车赶赴被执行人杨某某的住所,成功将还未出门的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促成其如数履行案款,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永安法院在执行永安市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与杨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某拒不申报财产,承办法官多次进行沟通,却被其编造各种理由拖延履行,逃避执行。9月22日法院发出清房公告后,杨某某按照要求腾空店面,但在支付1400元后便拒绝支付剩余的6639元租金及违约金。之后,该院执行法官先后两次到被执行人的住所查找,但均扑空。

11月7日清晨,执行法官再次赶往被执行人住所,将其成功拘传至法院。面临即将被司法拘留15日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遂积极通过电话向亲友筹措钱款,当天如数将案款结清,该案至此顺利执结。

(池元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