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放学路上“顺”走一双耐克鞋 松溪县检察院发出“督促监护令”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日讯 “父母是孩子们最好的榜样,针对此次孩子的犯罪行为,作为家长应当反思自己的监管是否有疏忽。”近日,松溪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针对小明(化名)涉嫌盗窃罪一案,对其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并向小明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今年5月20日,小明放学经过叶某家,发现叶某家中防盗门未关闭,门口摆放一双耐克运动鞋,便萌生偷盗鞋子的想法,于是溜进门内将该双鞋子盗走。松溪县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小明的监护人存在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平时忙于工作无暇管教,未能及时发现其行为偏差。 该院认为,此案办理可引入督促监护令。为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办案中将督促监护令发出前的调查评估与社会调查一并进行,重点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与监护问题的关联性。 在对小明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监护人履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家庭情况,检察官向小明的监护人提出了加强亲子沟通、每周进行亲子活动、培养家庭法治教育氛围等要求。在宣读督促监护令后,检察官对小明的家长进行了释法说理。 “孩子在眼前,却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我愿意接受督促监护令,希望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学会怎样和孩子沟通。”小明的家长表示。 相关链接>>> “督促监护令”是指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文书。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李书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