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检察院出台《规定》探索强化检察权内部监督机制
2021-12-15 11:41: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5日讯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三个规定”,今年5月,闽清县检察院总结2020年通过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追诉一名漏犯的成功经验,出台了《关于建立“重大事项记录”检务督察和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若干规定》,探索创新强化检察权内部监督机制,迄今已取得良好成效。 《规定》要求,该院全体干警在每月登录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系统如实记录他人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后,认为有必要提请检务督查部门介入或需要向检务督察部门公开的,可以填写纸质情况记录表报检务督察部门,该院检务督察部门根据记录情况依规依纪开展调查核实后作相应处理。此外,检察人员在填报记录后还需根据情况采取向群众发送遵守“三个规定”倡议书、引导相关人员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申诉或依法追捕、追诉、立案监督等做法。 自《规定》出台以来,该院干警公开重大事项11件,检务督察部门介人监督6件;向检务督查部门书面报备21起;针对请托说情的人员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其发送遵守“三个规定"的倡议书5份,并确保相关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王鲁南 黄巧仙) |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