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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提供身份信息 女子因袭警获刑

2021-12-30 12:25: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0日讯 近日,松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某袭警罪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6月11日,被告人陈某某等村民认为松溪县某项目会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与项目施工方发生争执,松溪县公安局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在处置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某拒不提供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用手拍打民警的手和警务通手机,拒不配合民警的正常传唤,并将民警左手背咬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该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结合考虑松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所作的调查评估意见,遂作出如上判决。

(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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