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泉州洛江区检察院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

2022-01-05 14:04: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5日讯 为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利益,助推城市治理现代化,日前,泉州洛江区检察院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

其间,检察干警主动深入辖区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场站等进行线索排查。检察干警排查后发现洛江区存在部分人行道上铺设盲道被占用、无障碍车位被占用、部分人车流量大的十字路口人行道灯控信号无语音和辅助提示桩道路配套设施以及部分公共建筑未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标志等情形,不仅影响残疾人的正常出行,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按照相关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升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管理职责存在交叉,为厘清职责,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的尽快解决,洛江区检察院联合住建、城管、交警、民政、残联等部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区人大代表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就各单位如何协调配合、依法履职,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提升进行磋商座谈。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无障碍设施建设对于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十分必要,是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相关职能部门纷纷表示将按照无障碍设施提升三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注重加强对已建设施的巡查和管理,确实发挥无障碍设施的功能和作用,为残疾人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生活品质。

(曾明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