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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出台23项措施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2022-01-09 22:10: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注重强基导向 服务基层治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9日讯  近日,省法院出台《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工作总体要求、优化布局、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提出23条举措,推动新时代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正确把握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与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工作原则基础上,积极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以“三个便于”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切实把“优化法庭布局”“优化队伍结构”“优化专业建设”工作原则,贯穿推动自身建设发展各项具体工作中。

《实施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不断统筹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功能布局、工作布局、人员布局,以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人民法庭为中心,辐射带动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法官联络点,推广“一街镇一法官”挂钩联系经验做法,在无派出人民法庭的边远乡镇应当设立法官联络点、司法服务点或巡回审判点,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要依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农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助力美丽文明乡村建设。要推动服务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创建“无讼社区(乡村)”“平安社区(乡村)”等活动,积极开展司法“六进”、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支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切实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集约有效处理纠纷。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以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确保公正廉洁为民司法。要切实有效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组织领导。各中院、基层法院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民法庭工作。建立院领导驻庭调研长效机制,督促落实干警履职保障、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切实关心、推进人民法庭工作。

近年来,全省法院集中在农村偏远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调整新设23个人民法庭,强化“一庭一品”“一庭一专”,推动14个城市法庭向道交、劳动、借贷、房地产等专业化转型。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网络”,推动创建“无讼社区(乡村)”“平安社区(乡村)”活动,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和司法确认案件数量显著提升,诉源治理成效明显。全省90个人民法庭与“一站式”服务平台对接,打通司法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