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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法院支持女子讨回出轨丈夫赠予情人钱款

2022-01-12 01:36: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2日讯 在婚姻中,夫妻一方给第三方插足者转账、赠送礼品、购买房产等行为,既破坏了夫妻感情,又损害了原配的财产权益。对于私下赠与第三者的财产,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近日,罗源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林某与丈夫吴某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婚后生育有一子一女,但这一切皆因一场交通事故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2021年上半年,吴某因驾驶机动车发生意外导致脑干受损,处于植物人状态。吴某受伤期间,林某发现被告人陈某,多次拨打其丈夫手机,后获悉,陈某与吴某常年保持婚外情关系,且生育一女。

林某在查询了吴某近几年的转账记录后,发现自2015年起,吴某多次向陈某转账,金额高达907100元。林某认为,吴某向陈某转账的行为,系将林某与吴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显然侵害了林某的合法财产权益。故将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返还该赠与款907100元。

案件一审开庭当天,林某情绪较为激动,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一方面安抚原配林某情绪,另一方面从涉案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角度出发,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陈某确认接受吴某赠与款677100元。陈某分期返还林某赠与款40万元。剩余赠与款277100元林某同意作为陈某与吴某非婚生女儿的一次性抚养费。

(兰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