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赚钱 涉嫌犯罪被刑拘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9日讯 “当时就是心存侥幸,还想着能赚钱,现在想着为了700元弄得要在牢里过年,真是鬼迷心窍了……”1月26日,晋江警方对外通报该局破获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面对讯问,其中一名嫌疑人懊悔地说。 1月6日,晋江市公安局梅岭派出所接线索在青阳街道一租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今年36岁的何某是重庆人。据何某交代,去年12月20日,有朋友告诉他有挣钱的门路,只要提供银行卡帮别人洗钱,就有钱可赚。何某应下了这“活”后,在某日被带至一处民房内,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何某说,从当日上午11时到下午3时许,直至他的网络账户被限制使用对方才停止转账。账户被限制,对方还让他去银行取出了卡里的全部现金。这一趟,何某获利700元。 民警介绍,在何某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的短短四个小时里面,两张银行卡进出流水十余次,涉案金额达11万元。警方还通过线索延伸,于1月18日午,在梅岭街道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庄某。根据何某指认,庄某便是当日操作转账的其中一名。 目前,何某、庄某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庄凌龙 许玮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