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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南埕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工程款纠纷

2022-02-28 13:58: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8日讯 日前,德化县南埕司法所在德化县进城党群城市家园成功化解一起工程款纠纷。

2020年2月23日,江某某与梁某明、梁某丁、梁某荣三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房屋下埕挡土墙工程,且约定工程质量标准为:埕面比中低1.25米高的水平面,墙面长80米×平均高8米牢固的墙基体,四条排水管道通畅。工程总价款20万元人民币,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进场五天后支付3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2万元,后5万元待保质期满付清。

合同签订后,梁某明、梁某丁、梁某荣3人已付清前期的15万元,保质期后支付的5万元由三人平分支付,梁某荣全部支付完毕,梁某明以江某某承包的工程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修建,工程外部不美观,表面凹凸不平,拒绝支付自己的那一部分工程款,梁某丁支付一部分工程款后告知江某某需要先解决其与梁某明的纠纷后,梁某丁才将剩余的工程款一次性支付。江某某以梁某明三人如果对工程存在问题,应当在竣工验收时提出,梁某明3人将合同约定的12万元支付后,应当视为是对该瑕疵的认可。双方据此工程款问题产生纠纷。

南埕司法所所长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前因后果后,将双方请到德化县进城党群城市家园进行面对面沟通(梁某明因头痛委托其子参加调解),通过以情说理,准确切入双方争议焦点进行调解,在江某某想放弃调解解决时,所长及时开导,成功让江某某继续调解。最后,双方各退一步,梁某明之子代梁某明当场支付15000元工程款,梁某丁当场支付剩余工程款,江某某对该工程进行可行的修补。

(郭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