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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法院集中审理三起公益诉讼案件

2022-03-01 15:34: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日讯 日前,福安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三起涉失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件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

据了解,三案被告人蒋某某(祭祀引发山火)、郭某某(干农活扔烟头引发火灾)、毛某某(干农活点燃杂草堆引发火灾),均因野外违法用火引发了森林火灾,酿成了大祸。经有关部门鉴定,三起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总面积分别为160.81亩、318.2955亩、2255亩。检察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均应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检察机关对三案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为三名被告人的失火行为造成不同面积的生态林功能受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要求三名被告进行生态修复或支付修复费用,另要求被告赔偿生态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及支付鉴定费用。

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对失火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忏悔不已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欧阳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