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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可花钱买证 骗子被判四年

2022-03-07 15:33: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7日讯 厦门一男子利用有些人好走捷径的心理,以帮人走关系,通过更便捷的方式拿到在职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为由,先后骗取20名受害人共计18万余元。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这起“花钱办学历”的诈骗案,被告杨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老胡是一家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招收的学员主要是一些想读在职硕士、获得博士录取资格的人群。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杨某谎称仅需配合参加学校考试,集中学习和毕业答辩,即可为老胡的客户获取高校自主招生的在职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取得学信网认证。

老胡信以为真,交付定金87800元。2016年9月至10月,杨某又以可以帮忙获得厦门某大学研究所审核制博士项目的考试大纲和复试名额,向老胡索要97000元。

2017年9月,为应付老胡追问,杨某通过网络委托他人伪造了北京和上海两所名牌大学的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之后,老胡通过网上查询发现上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系假证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2021年4月23日,民警在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抓获被告人杨某,并缴获作案手机一部。

思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848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杨某退赔被害人人民币184800元。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思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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