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0日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八号检察建议”。连日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落实检察建议内容,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秀冰走访莆田市应急管理局,联系沟通“八号检察建议”的具体落实举措,推动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强化履职、深化协作,共商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此外,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贯彻“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邀请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上,莆田市检察院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通报了近期莆田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甲苯等易制毒化学品案件,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易制毒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和流通环节中存在的监管问题,进一步明晰职责、凝聚共识。 同时,莆田市检察院主办检察官与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深入秀屿区某涂料生产企业,查看生产流程,听取企业意见,现场释法说理。通过走访,检察机关帮助企业查找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合规风险,督促企业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审批备案程序,助力企业合规经营,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叶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