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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检察院探索调解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2022-03-18 15:37: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妯娌互殴酿悲剧 检察调解促和谐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8日讯 “如果不是检察院组织这次调解,我们两家现在肯定还是冤家仇人,这结果我们两家都很满意。同时也谢谢你们给我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对这次犯的错误感到深深的后悔,今后我一定会吸取教训,做一个守法公民。”通过泰宁县人民检察院调解并召开不起诉听证会后,依法被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卢某某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高兴地说。

2021年7月9日,因一次口角从而引发打架的妯娌二人,高兴兴从泰宁县检察院走了出来,一起刑事案件在检察官调解下烟消云散。

原来,卢某某与被害人系妯娌关系,2021年4月3日,因为上山挖笋的时候产生口角从而争吵扭打导致被害人牙齿被打落,经鉴定被害人构成轻伤二级。一次争吵引发一起刑事案件,不仅对双方当事人产生很大的影响,也给双方的家庭关系带来严重的考验。

为了帮助这对妯娌修复关系,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在了解案情、传唤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卢某某之后,积极联系被害人听取其意见。

“在吵架的时候卢某某对我的辱骂我难以忘怀,我不愿意谅解她!”由于被害人长期在外务工,承办检察官通过致电予以释法说理,“你们俩是妯娌,这么亲近的关系,因为这一次争吵打架,让卢某某受到刑事处罚,让亲人变成仇人实在不值得。”在承办检察官的积极调解下,犯罪嫌疑人卢某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也取得了谅解。

在谅解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泰宁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卢某某作不起诉公开听证,并邀请多方参与听证。“我希望你能吸取本次教训,以后不要冲动,特别是亲人之间,有事要好好商量。我们是亲人,不要因为一时之气变成仇人。”听证会后,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卢某某握手言和。

近年来,泰宁县检察院本着恢复社会和谐和节省刑罚资源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实践检察调解制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0年以来,该院通过检察调解,共10余名被害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检察调解有利于修复犯罪给社会、给受害者以及给犯罪者本人家庭带来的创伤,快速解决争端,降低司法运作的成本,使正义及时得到伸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泰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冯顺表示,接下来,该院将继续探索检察调解制度,并严把调解条件和调解过程,以提高司法公信力。

(本报记者 吴国锦 通讯员 杨碧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