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福建最美监狱人民警察”暨首届“最美警属”评选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誓词铿锵,警徽闪耀 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召之即来奋勇当先 他们长时间在监内 封闭执勤、连续作战 用忠诚和奉献践行“国之大者” 践行重要训词精神 不忘初心担当使命 他们高擎正义利剑 用法治的阳光和司法的温度 为罪犯启迪良知、指引新生 他们忠实履行党的监狱工作方针 在高墙内用平凡书写伟大 为爱守护,不负芳华 他们无惧苦累、温情守护 顾大局识大体 与民警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他们默默承受、任劳任怨 扛起家庭重任 只为让挚爱的人没有后顾之忧 是我省监狱工作不可或缺的 参与者和贡献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伟大抗疫精神,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省委“三提三效”和司法部“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活动,集中展现福建监狱时代正气、时代风采,充分展示福建监狱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宣传弘扬我省监狱民警家属自尊、自信、自强的时代风采以及理解支持监狱工作、助推民警建功立业、铸就坚强后盾的最美情怀,经省监狱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省监狱启动第三届“福建最美监狱人民警察”暨首届“最美警属”评选宣传活动。 评选名额 评选产生10名第三届“福建最美监狱人民警察”、10名“福建最美监狱人民警察”提名人物、10名首届“最美警属”。最美监狱人民警察的评选对象为全省监狱系统在编在岗的四级高级警长(四级调研员)及以下民警,重点推荐基层监区、分监区一线民警;最美警属评选的对象为民警家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评选标准 最美监狱人民警察: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监狱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人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个人没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具体表现为:听党指挥、忠诚使命;践行宗旨、执法为民;锐意进取、模范带头;爱岗敬业、担当奉献;崇德向善、乐于助人。 最美警属: 铭记党史党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传承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受到群众普遍认可。 具体表现为:信念坚定、政治素养好;明德明理、道德品质好;爱岗敬业、工作业绩好;家风优良、助廉作用好;为人正派、遵纪守法好。 方法步骤 活动分为广泛发动、发现推荐、宣传评选、表彰展示等4个阶段。在组织寻找、广泛海选、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基础上,省局择优遴选产生35名“福建最美监狱人民警察”和15名“最美警属”正式候选对象,集中开展宣传报道。 为减轻基层负担,此次评选取消网络投票环节,由省局邀请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媒体代表、历届“福建最美监狱人民警察”及先进典型代表等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候选对象先进事迹报道微信公众号阅读量及抖音、视频号点赞数占20%,群众代表投票数占40%,专家评审投票数占40%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定后,按1:1.2的比例,形成第三届“福建最美监狱人民警察”和首届“最美警属”的差额建议名单,报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为更好展现新时代我省监狱良好社会形象和民警队伍建设成果,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清廉监狱建设浓厚氛围,省局将联合福建法治报社在福建监狱内外网站、“阳光闽狱”公众号及“海峡法治在线”、福建长安网、“新福建”法治频道等开辟专栏专刊。“最美”人选产生后,将举办表彰大会,适时开展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报告。 福建监狱已举办两届“最美监狱人民警察”评选宣传活动,让监狱民警最美、最生动、最感人的事迹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最美监狱人民警察”评选宣传活动的常态化开展,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榜样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自豪感,不断在全系统兴起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争先创优热潮,已成为福建监狱一张亮丽的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