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四字法”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

2022-03-30 12:49: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0日讯 2021年以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主导责任,围绕建“制”、提“质”、立“信”、促“效”,狠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9.38%,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5.07%,被采纳率96.8%。

以“标准化”建“制”

细化工作措施

台江检察院党组始终站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落实。一方面,积极建章立制。在经过试点、形成一定经验的基础上,以规范办案流程为切入点,以案件质量、办案效率“双提升”为落脚点,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引导侦查取证的工作办法》《关于普通刑事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缓刑建议参考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对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程序、从宽限度等进行进一步细化。另一方面,充分沟通协调。针对规范办案流程、强化法律援助、加强司法衔接等具体工作,先后多次与区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前期分流、社区矫正调查前置、值班律师量刑协商等问题达成共识,有效提高案件流转效率。

以“数据化”提“质”

加大适用力度

该院立足工作实际,通过3个阶段的通报,逐案筛查存在问题,研究提升对策。该院每周以数据通报检视运行情况。由第一检察部牵头负责,建立数据台账,每周统计汇总认罪认罚适用人数、占比以及未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情况等重要数据,及时监测制度运行情况,并通报分管领导和各业务部门。同时,每月以个案筛查检视存在问题。要求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经办检察官逐案说明原因,层层汇报至分管领导,分析问题责任,及时通报整改。此外,每季度以部门考核检视制度成效。将认罪认罚工作纳入业务态势分析报告及部门季度绩效考核指标,以指标考核督促制度落实。通过上述方法,该院2021年顺利完成全年85%以上适用率的工作目标,达89%。

以“精准化”立“信”

确保罚当其罪

该院扎实落实“三步走,”用实用好量刑建议权。前期先行探索,细化办案流程,要求案件无特殊原因一律提出量刑建议,并分阶段、分步骤缩减量刑建议幅度,循序渐进提高量刑建议能力和法院对量刑建议精准化的接受度。中期对症试行,加强个案量刑沟通,阐明量刑情节认定、量刑建议计算过程、法律依据等内容,做到量刑建议提出公开、透明。积极联合法院共同细化常见罪名量刑标准,其中以办好危险驾驶罪案件为突破口组织专题研讨,主导确立了类案量刑标准。后期全面推广,完善认罪认罚案件《规范化量刑建议一览表》,针对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常见性、多发性罪名,按照同类案件不同情节进行归类、总结,形成类案量刑检索库,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报告”制度,对法院未采纳量刑建议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分析梳理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以“刚性化”促“效”

彰显制度权威

该院完善制度机制,确保认罪认罚出于自愿;完善值班律师工作机制,解决好值班律师派驻、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提高值班律师参与度。同时全面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坚持诉讼全程释法说理,通过提前介入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将释法说理贯穿侦查全过程;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注重与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共同开展释法说理;结合庭审情况进一步释法说理,推动被告人认罪悔罪。在共同犯罪、重大犯罪案件中,加强针对性释法说理,分化瓦解同案犯,强化指控犯罪效果。

(林琦 詹炀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