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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泄愤报复 竟往油箱加白糖

2022-04-07 15:49: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7日讯 近日,光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破坏生产经营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经过审理,法院当庭认定被告人周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22年1月9日9时许,作为货车驾驶员的被告人周某因对所在某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不满,为个人泄愤报复,利用自己驾驶公司货车送货期间,将事先准备好的白砂糖加入货车的机油箱内,致使该货车损坏,无法正常运输货物,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后经评估公司鉴定,周某共造成公司财产损失27812元,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刘聪、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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