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德化法院首次在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2-04-08 10:54: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8日讯 近日,为督促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父母积极履职,德化法院首次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对一起抚养费案件中的被告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林某一、林某二将母亲蔡某诉至德化法院主张抚养费,因疫情影响,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进行在线开庭。庭审中发现,蔡某以无力抚养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但未能提供其不具备抚养能力的证据,其不仅怠于履行抚养责任,亦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对二原告少有探望,该行径于法相悖,于理不合。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职责,亦是人之常情。为督促蔡某正确履行教养职责,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德化法院通过线上下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蔡某履行监护职责,按期足额支付抚养费,积极陪伴林某一、林某二,关注林某一、林某二的健康成长。

承办法官介绍,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共同关心和爱护,既需要物资的提供也需要精神的关爱。家长的的怠于履行职责与冷漠行为,会对孩子造成伤害。为此,面对本案中这位母亲百般推诿的态度,法院向其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主动增进与二子女的沟通联系,关心关注二子女的身心健康。

(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