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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警方查处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

2022-04-12 11:53: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2日讯 日前,武夷山市公安局新丰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两处出租房屋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随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对两处房屋的房主陈某某和李某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春节以来,新丰派出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民警对出租房屋、民宿点、工棚等开展流口排查。截至目前,该派出所已查处16起出租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治安案件。

武夷山警方提醒,各出租房屋和“网约房”业主、管理员必须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申报人可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后申报流动人口信息。对隐瞒不报、管理不到位的出租房屋和“网约房”业主、管理员,以及不配合属地管控措施的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汤仙念 特约记者 杨德宝 通讯员 吴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