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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检察院公诉一私设生猪屠宰场被告人

2022-04-13 16:11: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3日讯 近日,武夷山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一名私设生猪屠宰场案件的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审查,2020年间,被告人梁某某在武夷山市某村一简易搭盖的旧屋内私设生猪屠宰点,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非法经营活动。该非法屠宰点为不特定屠户提供场地服务,并提供杀猪凳、称、刀具等工具,收取每头猪30-40元不等的费用。2021年,该非法屠宰点被查获,现场缴获屠宰以及待宰生猪共计1647.5公斤。

检察院认为,梁某某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点,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25条,遂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梁某某提起公诉。

(王焕娟 吴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