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
2022-04-14 15:24: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4日讯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马某却三番五次盗窃邻居家的财物。近日,浦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并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21年9月,被告人马某见邻居王某家的大门钥匙未拔,因与其存在生活矛盾,遂萌生日后盗窃王某家中财物以报复王某的想法,便将钥匙拔下私藏起来。2021年9月至12月间,马某多次趁其家中无人时利用钥匙开门入户,盗走王某家中的手机、食盐、水果、蛋糕等物品。案发后,被告人马某赔偿受害人王某30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遂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徐帆丽 陈佳欢) |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