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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2022-04-18 10:11: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8日讯 4月13日,平潭法院依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海坛分中心与实验区妇联、海坛片区、豪景社区合力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向当事人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这是新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平潭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王某某与高某结婚多年,因彼此性格不合,生活中争吵不断、矛盾频发,王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但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争执不下。

受理案件后,经办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还有调解的空间,便将案件推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海坛分中心,联合实验区妇联、海坛片区、豪景社区开展调解工作。在法官与调解工作人员的劝解下,当事人双方当即达成一致,自愿离婚,三个未成年子女均由王某某抚养,高某承担抚养费每人每月3000元直至婚生子女分别年满十八周岁。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育有三个未成年子女,婚姻家庭状况的变化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助力孩子健康成长,经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醒当事人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当事人均表示不论将来婚姻状况如何,都会认真履行监护、管教责任,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有利条件。

(记者 陈菁 通讯员 郑群 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