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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出台17项举措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2022-05-06 09:59: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6日讯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17项重点举措,联动全省三级法院,从积极服务乡村发展、有力保障乡村建设、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促进提升服务效能等四个方面,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服务乡村发展方面,提出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依法审理“三农”领域传统纠纷,妥善审理乡村休闲旅游、乡村民宿、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防范农业发展金融风险,开辟涉农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司法通道,推动建设一体化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保护珍贵林木资源专项打击活动,广泛推行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引流冲污、生物水草等方式,巩固拓展“蓝碳司法保护”等碳汇项目探索成果;妥善审理“三农”领域知识产权案件,加强优质农产品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助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保障乡村建设方面,强调依法审理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纠纷案件,开展涉农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加大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力度。

参与乡村治理方面,要求持续推进涉农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严惩农村“盗抢骗”“黄赌毒”犯罪,加大针对农村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推进乡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深化“三农”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提升服务效能方面,要求充分发挥人法庭地处基层、面向群众的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实施“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推动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服务乡村治理。加强对口挂钩帮扶工作,帮助推进对口帮扶县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促进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记者 郭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