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瀛洲派出所破获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6日讯 近日,福州市公安局瀛洲派出所破获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件(伪造证件买房),涉案人员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6年3月,市民赵女士看中了福州市仓山区一套商品房,但因其名下有房产,不符合“低比例首付款”条件,购房资金压力大。为了“帮”赵女士顺利购房,销售人员支招:办一本假离婚证享受购房优惠。 一听办个假离婚证,不伤筋不动骨就能享受购房优惠,赵女士有了兴趣,便按对方要求提供了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照片。几天后,就收到了伪造的离婚证。同年,赵女士凭借这本假离婚证,成功以“低比例首付款”购买到了心仪房子。 2017年9月,赵女士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但因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与申报不一致,无法办理产权。赵女士找到同一中介人员,又伪造了一本户口薄。2021年4月,赵女士持伪造的户口薄和离婚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登记时,被发现其离婚证、户口薄等系伪造,并被移送给瀛洲派出所。经讯问,赵女士对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2年5月,赵女士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为了规避限购、限贷政策,提供虚假材料购买房产或申请贷款,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参与买卖或伪造的虚假材料是离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还有可能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 庄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