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2年5月23日公告
卢国、卢让强、卢教淋: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2)闽0427民初103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卢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49833.69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并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元;2、卢让强、卢教淋对卢国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1日 乐树斌、乐杨贝、肖木荣: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2)闽0427民初1001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乐树斌、乐杨贝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继承乐学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透支49686.32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并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元;2、肖木荣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1日 邓炳寿、黄巧雅: 本院受理原告张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闽0427民初946号】,现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邓炳寿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2、黄巧雅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1日 任顺容: 本院受理原告沙县万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任顺容、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1501158);2、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解除案涉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注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相关手续;3、被告返还原告代被告向第三人清偿的借款本息78399.79元(具体金额以第三人实际扣款金额为准);4、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1461.6元(按总房款409744元的15%计算);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公告费】、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1日 曾文浩: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芗城区新桥街道斯振裕织品店与被告曾文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1日 周三美: 本院受理原告关克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1日 陈龙生(男,公民身份号码350802198902023010): 本院受理原告罗小平与被告陈龙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802民初228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陈龙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罗小平借款5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2年3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陈龙生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四楼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1日 吴礼团: 本院受理原告林源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林源森诉请要求:判令吴礼团归还林源森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从2009年5月1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雁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1日 朱永明: 本院受理了(2022)闽0403民初1313号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西支行与被告朱永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22年7月11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安路69号)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