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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2年6月1日公告

2022-06-01 17:42: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省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领取提存款通知

宁德市茂成贸易有限公司、周建霞、黄新梅、陈碧珍:

宁德市顺丰胶合板有限公司管理人已于2022年5月24日将宁德市茂成贸易有限公司、周建霞、黄新梅、陈碧珍作为宁德市顺丰胶合板有限公司债权人可领取的破产财产分配额,扣除提存公证费及公告费后的剩余款项提存于我处,宁德市茂成贸易有限公司可领取提存款4.9986万元,周建霞可领取提存款5.3435万元,黄新梅可领取提存款4.8606万元,陈碧珍可领取提存款1.7220万元,请你们分别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到我处办理领取上述提存款的相关手续,若本人无法到场,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方可领取,提存期限自提存之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止,逾期未领取,提存款将由提存人宁德市顺丰胶合板有限公司管理人取回。

特别告知:《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给其他债权人。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593-2862962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区瑞云路2号司法大楼二楼(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

福建省宁德市三都澳公证处

2022年6月1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林贤勇与徐燕华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林贤勇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依法转让给徐燕华。林贤勇与徐燕华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徐燕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徐燕华履行主债权合同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民事判决书:(2013)南民初字第17号、执行案号:2013南法执行字第80号)

基准日:2013年6月10日

1、借款人名称:漳州市汇丰华工贸有限公司、简天辉

2、担保人名称:福建中钜工贸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林贤勇 徐燕华

2022年6月1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2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在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298号御龙天下24幢501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需强制报废的车辆一批。

竞买人需是具有车辆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

标的看样、报名及缴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6月6-7日下午5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御龙天下24幢501号,电话:13906063400,18960151616

漳州市善沽轩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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