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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检察院简案不简办

2022-07-11 10:54: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1日讯 近日,在被害人家属收到余某某赔付的补偿款后,连江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做不起诉处理。而这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案”矛盾化解的背后,是检察机关长达两个月的不懈努力。

6个多月前,余某某驾驶货车由连江县往罗源县方向运输货物时,因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一名行人死亡。交警认定余某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案件移送连江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注意到这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余某某认罪悔罪,是一起典型的“简案”,但当事双方就和解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尤其是补偿金额始终不能达成一致。问题出在哪里?

协商和解未成功,检察官立即开展深入调查。经了解,余某某有一个在读研究生的孩子,为避免影响子女,他非常希望补偿并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换取从宽处理。但是,因余某某家庭收入仅靠其一人工作维持,另需负担子女的学费、生活费,能补偿的金额有限。而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虽愿意接受补偿后谅解余某某,但认为余某某提出的补偿标准过低不可接受,要求司法机关继续羁押余某某。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工作似乎陷入了僵局。

调解工作无进展,是否直接起诉?检察官结合多次调解的经验发现双方虽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但仍有较强的调解意愿,就此一诉了之固然简单,但背后两个家庭间复杂的社会矛盾就永远无法化解,被害人家属也得不到额外的补偿。

于是,本着“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的能动司法理念,检察官决定继续改进调解工作,一方面引入“外援”破局,邀请保险公司、车辆所有人、值班律师等多方代表参与调解,发出不同声音供双方客观参考;另一方面,强化凝聚共识,通过收集展示法规判例、类案补偿等事例,引导各方当事人理性调整诉求。

最终,在首次调解的两个月后双方终于就补偿款项达成一致,被害人家属在收到补偿款后出具谅解书希望检察机关对余某某从轻处罚。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姚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