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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检察院能动履职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2022-08-05 17:12: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困难妇幼带来司法关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5日讯  近年来,将乐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加大对妇女儿童救助线索的全面摸排,通过多方联动、全力帮扶、走访调查等多种举措,确保救助全方位,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截至今年6月,将乐县检察院对4件10人困难妇女及其子女申请司法救助,达到了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困难妇女儿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有力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年年初,一场家庭矛盾引发的争吵,让潘某某被前夫用热油烫伤。全身43%面积的烫伤、高昂的治疗费用、孩子上学的学费让潘某某一家生活陷入困境。将乐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潘某某的情况反馈给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部门。

了解相关情况后,承办检察官冯毅专程到潘某某家宣讲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引导其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然而,单靠一个基层检察院的救助金4万元,对潘某某的帮助非常有限。

“潘某某因案生活困难,面临着高昂的医疗费用和两个需要照顾的年幼孩子,我们除了一边积极准备司法救助申请材料的核实,一边还及时与政法委及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冯毅告诉记者,在积极帮助申请救助的同时,将乐县检察院组织干警与妇联、乡镇及村委等多方联动,一同帮助潘某某与其两个子女申请了低保。考虑到其女儿陈某某因为在医院照顾潘某某无法安心读书,村头村委组织同村乡贤捐款,聘请护工照顾潘某某,让女儿能够安心回到学校上学,帮助其解决在校期间的食宿问题,使该家庭尽快摆脱生活困境。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各部门共为潘某某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0.7万元。

“只要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检察机关都会及时告知权利,并受理救助申请。”冯毅介绍说,将乐县检察院树立“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思想,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变“坐等送案”为“上门问案”,让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各环节。

在实际救助中,将乐县检察院还结合个案的不同,根据救助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需求,制定“个性化”救助方案,提供包含国家司法救助、民政扶助、教育基金、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菜单式救助服务。该院特别关注困难妇女等群体,确保在检察环节对一个困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救助。

此外,将乐县检察院还立足司法救助的检察职能定位,把息访息诉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为专项活动的着力点,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据悉,将乐县检察院将专项活动作为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推进困难妇女群体的司法救助进一步走深走实,帮助更多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罗文琴 郑庆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