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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喷洒农药造成邻近莲田损失,司法所调解员释法说理化解纠纷

2022-08-23 15:14: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机喷有偏差 调解有法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3日讯 近年来,植保无人机的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种植效率,但无人机使用不当也会“闯祸”。无人机喷洒药物导致邻近种植户受损,该如何定损、定责呢?今年7月,建宁县司法局溪口司法所借助司法调解力量高效、便捷的优势,成功化解一起因无人机喷洒农药造成莲田损失的侵权纠纷。

无人机喷药“闯祸”

莲田收成毁于一旦

溪口镇某村村民万某承包了一片稻田,为提高劳作效益,万某在今年7月与建宁县某公司口头约定了无人机喷洒药物合同。

在实际进行无人机水稻病虫防治作业过程中,万某在未经商量下添加了除草剂。但当天因受风力影响,无人机喷洒的药水随风向周边飘洒,导致隔壁刘某辛苦种植即将收成的莲田受损。

药害发生后,公司立刻采取补救措施,喷洒叶面肥等,但莲田仍旧大面积减损。

“这几年莲子收成好、效益高,我跟妻子商量着今年种些莲子赚点钱,眼看就要收成,出了这事,找谁负责啊?”刘某在申请人民调解时痛心地说道。

涉农纠纷,如果处理不及时将会造成证据流失、矛盾激化。溪口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李凤华接到求助后,立即联系镇农技站,第一时间前往受损莲田了解情况,并利用农业专业技术对受损莲田定损,最终确定8亩莲田中共有6亩莲田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定损150公斤干莲,市场价值1.2万余元。

但是,在确定责任、商讨赔偿时,调解却陷入僵局,万某与无人机公司各执一词。

调解介入厘清责任

释法说理达成和解

“既然我和无人机公司签了合同,那么喷洒任务就是他们的,出现问题也应该是他们负责赔偿才对。”万某毫不退让。无人机公司则表示,出现此次损害完全是由于万某私自在药物中添加除草剂所致,由此给莲田造成损害,该由万某承担赔偿责任。

万某与企业之间推诿扯皮、推脱责任直接导致几方矛盾不断升级,调解一度无法继续。

调解员李凤华综合案件情况和各方当事人诉求,7月12日,再次找到了万某和该企业负责人程某。

“你与无人机公司已经签订了喷药协议,那么你就应该相信无人机公司。况且你明明知道,除草剂不仅会对你稻田里的杂草产生危害,对周边作物更会产生危害,你还持放任心态。”为了让万某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此次行为的错误,李凤华更换调解方式,运用换位思考法对万某重申个中利害,“试想一下,如果今天是你的稻田无辜受损,你是什么心态?你能做到这么理智地来用调解寻求帮助吗?”

面对李凤华的反问,万某涨红了脸,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即真切地对刘某致歉,同时也向公司表达了歉意。

看到万某如此诚恳,无人机公司此时也不再咄咄逼人。李凤华抓住时机从企业责任出发,深入浅出地对其以案释法,引导无人机公司端正思想、担起责任。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公司最终就赔偿问题与刘某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后 记》》》

此次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案释法,真正将法律服务送到村民家中、将法治种子种到群众心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优化法治环境,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建宁县司法局也针对此案中发现的“合同不规范”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各方当事人将“口头式”协议升级为“书面式”协议。同时,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田间、地头、多次开展各类法律普及工作,呼吁农户切勿擅自加药,以法治规范服务合同,从法律上护航农业、企业的发展。

“积极响应群众诉求,直面基层民生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调处,从源头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建宁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不断秉持人民调解工作的初心,通过建强队伍、创新方式、优化服务,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传递司法温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报记者 吴国锦 实习生 彭冬晴 通讯员 傅晓婷 徐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