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首次通过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

2022-09-20 10:27: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0日讯 9月16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通过电子方式,成功送达一起交通行政执法案件执法文书。这是自《行政处罚法》修订以来,厦门市交通执法部门首次采用电子送达方式,成功送达行政执法文书。

9月16日上午8时,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执法人员在湖里区金绿广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厦门某旅游客运公司使用非营运车辆参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立即前往该旅游客运公司跟进调查。

在走访调查该客运公司的过程中,该公司代表也承认知晓当天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并表示后续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接收相关法律文书,主动留下接收文书的邮箱地址。

执法人员在取证完毕之后,经由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流程,依法对该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后结合该公司的意愿,于9月16日11时47分,成功通过电子送达模式向该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过电子送达方式,既为行政相对人节省往返的时间和精力,也充分保障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大大提高执法效率,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还有力降低防疫风险。”厦门市交通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送达方式也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少跑腿,今后将继续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电子接收的方式,进行后续执法环节处理闭环。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杨晓斌 傅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