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撑起执行“关爱伞” 暖心守护“桑榆晚”

2022-09-20 11:34: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永春县人民法院持续创优涉老执行服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0日讯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今年来,永春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敬老护老的人文关怀,加大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力度,持续创优涉老执行服务,努力让老年群众需有所应、难有所帮、老有颐养,以司法力量暖心守护“桑榆晚”。

党建引领 让需有所应

“法院吗?我那个案件的钱收到啦,谢谢你们。但是,我要怎么办结案啊?”近日,永春法院执行监督管理中心接到执行申请人王某打来的咨询电话。

年过七旬的王某没有固定收入,其子小王一直不愿承担赡养责任,导致老人生活陷入困难。无奈之下,王某将其儿子起诉至永春法院,要求他按月支付赡养费。案件经判决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永春法院执行监督管理中心第一时间部署对小王发起财产查控并顺利冻结其银行账户相应款项,随后由承办人依法予以扣划。很快,王某便顺利收到赡养费。但是,新的问题随之而来。由于王某家住山区农村且年事已高、出行不便,如何到法院办理结案手续成了他的“烦心事”。了解该情况后,执行监督管理中心决定引导老人到其所在村居的“党建+”邻里中心办理相关事项。

上述场景是永春法院主动融入永春县“党建+”邻里中心建设,全力打造优质高效“1小时”司法便民服务圈的缩影。永春法院主动在“党建+”邻里中心设立近邻法官联络点,定期安排干警到各个“党建+”邻里中心开展巡回走访,及时为当地群众提供材料收转、财产线索接收、案件执行情况咨询等执行事项服务,努力做到“简易事项当场办、复杂事项限时办”,不断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柔性执行 让难有所帮

“谢谢法官帮我申请了执行保险救助金,帮助我渡过难关。”近日,执行申请人陈某传、被执行人陈某金双双向执行法官道谢。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去年2月的一天,陈某金和陈某传分别驾驶摩托车在交会车时发生碰撞,造成陈某金、陈某传及其女儿陈某兰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永春法院经审理,判令陈某金应赔付陈某传父女各项损失合计8万余元,但陈某金迟迟没有履行赔付义务。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方面,陈某传已50多岁,其做工收入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这场事故让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另一方面,陈某金年近七旬且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本就十分困难,案件陷入僵局。为缓解两位老人的生活压力,执行法官引导帮助陈某传父女完成了执行保险救助申领手续,并将救助金亲自送到他们手上。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就此圆满办结,于是出现了上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感谢执行法官的一幕。

永春法院特别注重在涉老执行中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坚持用足各种司法救助政策,积极采取柔性执行方式,鼓励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努力促成实现双赢。

雷霆出击 让老有所养

近日,永春法院举行“老妈乐”案件退赔款集中发放仪式,向多名受害群众发放退赔款110多万元。这背后,是永春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

该案是一件典型的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利用“高额返利”“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为噱头,引诱老年人到其店内参观体验,然后向他们推销不同等级的会员卡用于购买养老投资产品,并承诺定期给予高额利息,先后有近百名老年人上当受骗。案件判决后,执行局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提前介入,用足用活网络查控、线下查询、实地走访等手段,及时查封被告人2套房产,为后续的财产刑执行奠定坚实基础。

一段时间以来,老年人由于获取信息渠道较单一、识骗防骗能力不强以及对健康、情感等方面有较高诉求的特点,往往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首选对象。永春法院在保持对养老诈骗犯罪严厉打击的同时,积极构建和完善刑执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千方百计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最大程度挽回受害老年人的经济损失。

(陈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