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检察院:让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放得出”
探索创新 回应社矫对象呼声 破解社矫请假难题 实践出真知,制度创新的开花结果,离不开实践的土壤。去年以来,集美区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将破解社区矫正请假难题列入“为民办实事”清单,工作做法为新规定的出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集美区检察院在日常办案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反映“申请外出难”呼声强烈。 为回应社区矫正对象的呼声与需求,集美区检察院在上级院的指导下,部署开展专项检察,组织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座谈会,听取和征求意见。在充分论证和调研的基础上,该院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探索建立简化请销假审批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实现“长久治”。 2021年4月,监管机关采纳了该院的检察建议,通过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出台《集美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数据显示,自《细则》出台以来,已批准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因工作和经营需求外出200余人次,无一人脱管,做到了既“管得住”,也“放得出”,请假难问题得到显著改善,工作做法被《检察官说法》栏目等媒体报道,办案成效显著。 下一步,集美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能动履职,在惩治违规不假外出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充分释放制度“红利”,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黄陈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