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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检察院对2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10-19 10:57: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9日讯 “这事让我很愧疚,小飞(化名)是被我连累的……”日前,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小晶(化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21年8月,小晶在做暑期工时与人发生口角,双方遂纠集多人发生斗殴,致使小晶和小飞被打成了轻微伤。2022年8月,小晶和小飞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移送到平潭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小晶和小飞都是平潭某学校在校生,老师表示二人平时一贯表现良好,此次聚众斗殴主要是他们一时冲动,义气用事。讯问后,检察官也找了二人谈心,多次联系二人的班主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经审查,平潭检察院认为小晶和小飞的犯罪情节轻微,且为未成年人犯罪,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有悔罪表现,决定对二人不起诉。经征询意见,平潭检察院召开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邀请了侦查人员、辩护人、青少年社工和班主任参加。

宣布教育仪式上,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对被不起诉人做了训诫教育,向法定代理人送达督促监护令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参会人员也都对小晶、小飞提出了改进建议,希望他们能够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吸取教训,认真学习,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记者 陈菁 通讯员 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