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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检察力量守护美好生活

2022-10-26 12:11: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用检察力量守护美好生活

——惠安县检察院能动履职当好公益守护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4日讯 近年来,惠安县检察院能动履职,以公益之名保护文物古迹,守护国有财产,呵护碧水蓝天,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做实点亮惠安检察公益诉讼品牌,当好公益守护人。

守护文化遗产

助力海丝名城建设

惠安县检察院以泉州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检察护宝”专项监督行动为契机,制定“检察护宝·守护海丝名城”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工作重点进行动员部署,为专项活动的开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该院选取洛阳镇万安村和崇武镇潮乐村,以“点对点”服务方式打造“乡村振兴检察观护村”;深化区域一体化协同治理,与洛江区检察院共同建立洛阳江两岸“检察护宝”协作配合机制,探索推动以洛阳江为主线,对沿线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综合立体保护,为助力洛阳江两岸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此外,惠安县检察院对部署开展的国有文物保护专项监督行动进行“回头看”,如对青龙桥等国有文物整改效果进行实地走访,扎实做好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

聚焦乡村振兴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惠安县检察院将开展“公益诉讼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项行动”列入检察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资源保护等领域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序进行。

关注农村危桥安全,针对地处学校周边的宣妙桥存在交通、消防、防洪三大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县人大代表、学校代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不定期跟踪回访危桥整改进度,同步解决农田灌溉问题。开展池塘安全治理专项监督行动,就农村池塘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首次探索“下乡听证+示范观摩”,通过实地查看让听证员及相关责任单位更直观感受典型做法,为后期整改工作提供重要参考。探索开展河湖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对 “曲江渡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并就“曲江渡槽”横跨两个乡镇、如何共同做好跨域保护工作问题召开诉前圆桌会议。日前,“曲江渡槽”被列入福建省第一批河湖文化遗产。

保护国有财产

守住国家“钱袋子”

为保护国有财产,惠安县检察院针对相关部门履行提供涉税信息、征收耕地占用税职责不到位的情形,依托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守住国家“钱袋子”。

同时,邀请相关部门参加组织召开的“耕地占用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诉前圆桌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目前,已督促缴纳耕地占用税11万余元。

依法能动履职

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

惠安县检察院勇于先试先行,积极探索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公益诉讼,针对辖区内多家发卡企业未备案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成多家发卡企业主动办理备案。该案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点赞,成为全省探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样本。

该院敢啃“硬骨头”案件。针对校园周边的高铁站建设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爆破安全、扬尘、噪声污染等问题,通过调查核实、诉前磋商等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建设企业、学校等各方沟通,持续跟进督促建设企业、行政机关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监督责任,有效维护学校安全与教学秩序,在平衡地方重点项目建设与维护社会公益中,寻求最优解决方案。该案被评为“福建省检察机关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潘春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