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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请您吃喜糖”

2022-10-28 12:21: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8日讯 “陈法官,我儿子要结婚了,我请您吃喜糖。”近日,一起债务纠纷案件的债权人张某拎着一大袋喜糖来到龙岩永定法院,向法官陈红军表达感谢之情。

“我儿子能够顺利举行婚礼,要特别感谢陈法官司法为民。快十年了,我终于拿回了借款。陈法官,到时候一定要来喝喜酒啊。”张某一边说着,一边将袋子里的喜糖一把一把抓给法院干警,共同分享喜悦。

在收到张某的喜糖之前,陈红军还收了到该案所有债权人联合赠送的,印有“破产解十年困境,和解护公民权益”的锦旗。

是怎么样的案件让当事人送了锦旗又送喜糖?

这是一起破产案件,债务人A公司是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受经济形势和自身经营不善等因素影响,A公司从2013年起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多名债权人提请诉讼。经法院执行,A公司名下无可提供执行财产。张某出借的十几万元一直没办法拿回来。

今年5月,A公司向龙岩中院提请破产申请,龙岩中院经审查后作出裁定受理并指定由永定法院审理该案。

7月12日,永定法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审核,永定法院裁定债权本金约250万元,合计利息、逾期利息等债权金额共计约849万元,均为普通债权。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因大部分债权人担心垫资风险,否决了追索A公司对外债权等议案。而A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处置,若直接宣告破产,债权人的债权将无法得到清偿,该案审理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切实化解矛盾、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陈红军对A公司的债务结构、债权人诉求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后,认为该案有和解的可能。

陈红军通过“背对背”方式逐一“攻破”,促成和解:一方面,从因公司债务未清偿,可能因抽逃资金等原因公司发起人、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现有其他事业亦将受到影响等一系列法律后果对A公司的股东进行释法;另一方面,以市场交易风险和公司法律法规解读为切入点,从多个债权人因无法及时实现债权已影响家庭和谐、生产生活受挫等情况,与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

最终,在陈红军的不懈努力下,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张某某同意由其出资清偿A公司债务。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A公司与张某等全部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永定法院依法裁定认可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A公司亦按照和解协议进行了清偿。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蓝秀华 林泰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