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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检察院打造“汐路桥” 守护“海洋蓝”

2022-11-01 12:37: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日讯 在霞浦县东吾洋西北部海上,有一条极具当地特色的海域滩涂石构建筑——汐路桥。汐路桥是国内最长的海埕石路桥,具有极高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工艺价值,于2009年被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潮涨潮落,岁月更迭。在当地群众心中,汐路桥承载着乡情、传承与守护……近年来,霞浦县检察院将地域特色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倾力打造“汐路桥”海洋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在保障海洋安全、促进海洋经济、保护海洋资源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实践,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霞浦县检察院在溪南镇七星海域宏邦渔排召开公开听证会

加强资源保护

推进惩治与修复“同步走”

海,是霞浦县最大的优势。作为海洋资源大县,该县海域面积2.89万平方公里,浅水、滩涂265万亩,大小岛屿411个,大陆海岸线长505公里,年水产品总量位居全省前列。

面对如此丰富的海洋资源,该院在海洋资源保护上坚持严惩与修复相结合,制定出台《关于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生态修复补偿金+增殖放流+劳役代偿”的组合式生态修复方案,做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相统一。

2020年11月,桂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听证会在溪南镇七星海域宏邦渔排上召开,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担任听证员了解案件详情,明晰检察办案过程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会后,在案件承办人的有力监督下,该案犯罪嫌疑人通过捡拾、打捞海漂垃圾最终完成60小时公益服务,并放流3万多尾鱼苗。

在该院的不懈努力下,近年来,霞浦海洋生态案件相关涉案当事人共缴纳生态修复费用达681万元,不仅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起到明显震慑作用,还最大限度修复了被破坏的海洋渔业资源。

深化部门协作

构建海洋环境治理“朋友圈”

“这类渔网是专门定置的,被称为‘绝户网’,网眼细小,鱼类一旦进入网内就无法逃出。”在今年的一次休渔期执法现场,霞浦县检察院检察官第四检察部主任林升对一些不法分子采用定置网捕鱼的行为感到异常愤怒。

近年来,为保护沿海群众赖以生存的海洋生态环境,打击非法捕捞活动,该院每年都会联合县海洋渔业局开展清除“绝户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活动。

自着手打造“汐路桥”海洋生态检察工作品牌以来,该院积极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在区域协作方面,加强与蕉城区检察院、福鼎市检察院、福安市检察院的区域合作,致力将“汐路桥”打造为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的海上生态检察示范品牌;在强化部门协作方面,该院与宁德海警局霞浦工作站 、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召开多次联席会,针对涉案船舶处置、上下游犯罪行为定性与量刑标准、案件海洋生态损害鉴定与生态修复等问题形成统一执法标准;在强化专业协作方面,率先探索行政技术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机制,聘请自然资源局等7家行政单位的11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检察官专业技术助理,先后为7起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意见10余次,助力提升办案质效。

与此同时,“汐路桥”海洋生态检察工作品牌设立后,该院通过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针对非法围填海作业建设码头、海漂垃圾、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养殖、“禁渔期”非法捕捞以及海洋与渔业等行政部门履职不到位等诸多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及乡镇政府整改。

多措并举普法

画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心圆”

海洋环境保护,离不开各职能部门的同向发力,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

自打造“汐路桥”海洋生态检察工作品牌以来,该院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教育进三堂” 活动、“进村、入户、上渔排”普法活动以及在三沙光影栈道设立景区生态普法宣传栏等方式,多举措宣传禁渔期、严禁非法采捕红珊瑚和严禁使用“绝户网”等内容,努力营造人民群众一起共同保护好美丽的海洋生态环境浓郁氛围。

今年8月,该院在三沙镇割山岛海域正式挂牌成立霞浦首个“海上社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托该中心,该院与三沙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渔排养殖户针对海上司法救助、普法宣传活动、海上矛盾纠纷化解、涉海违法犯罪及公益诉讼线索举报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并聚焦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立足职能督促海洋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海洋生态保护。

“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霞浦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晖介绍,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探索建立海上“5G+智慧检察”平台,以数字检察建设,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为早日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美丽霞浦努力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