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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生态 检察守护

2022-11-04 12:53: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4日讯 “山下山下,风展红旗如画。”作为全国21个原中央苏区县之一的清流县,山清水秀的美景背后,也凝聚着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护佑生态环境的不懈努力。近年来,清流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四大检察”职能,有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等作用,做好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卫士,留下了一个个守护绿水青山的检察印记。

精细钻研打磨生态案件

2021年初,清流县检察院对全县停用超过3年但未进行销库治理的尾矿库进行了摸排。摸排发现,地处清流县余朋乡的华龙矿业有限公司乌石垄尾矿库,占地96亩,坝高31.8米,库容35.6万立方米。

“我们用无人机取证,发现乌石垄尾矿库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矿区周围地表水都是浑浊状,虽然还没有对周边环境形成重大污染,也没有对下游数万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实质性影响,但如果不销库,汛期将面临很大的安全风险。”案件承办检察官刘珍告诉记者。

2021年4月2日,清流县检察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当时,我们本想聘请专业机构出具风险鉴定报告,然后发检察建议,但马上就到汛期了,很可能鉴定意见还没出来,险情就已经发生了。”据刘珍回忆,鉴于该案涉及较多行政部门、尾矿库销库治理工作耗时长、整改难度大等现实困难,4月13日,该院组织县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和余朋乡政府召开圆桌会议,通过诉前磋商方式分析研判销库治理问题,最终确定了由县政府兜底处理的整治方案。截至目前,乌石垄尾矿库尾砂回采已完成19%。

“我们将一直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确保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尾矿库销库工程,从源头上彻底消除尾矿库污染源和安全隐患。”清流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健斌如是说。

机制创新激活生态修复

沙溪流域作为闽江正源,流经宁化、长汀、连城部分乡镇后,在清流县境内汇合交错成长潭河。然而徜徉在长潭河两岸,没有看见清澈的河流,河道上漂浮着各种垃圾、还不时散发出一股腥臭味。

清流县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长潭河河段部分垃圾来源于上游长汀县、宁化县以及连城县的情况,即联合县河长办牵头组织清流、宁化、长汀、连城检察机关及河长办,发挥集体智慧,专业优势互补,立即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同时,探索建立闽江源“两地四县”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为推动闽江源区域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保护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

日前,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长潭河边,放目远眺,河道蜿蜒流转,山林葱翠丰茂,曾经漂浮垃圾的河道在检察机关的督促整治下已经实现完美“蜕变”。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不断扩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辐射“面”,将“两地四县”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和“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相结合,积极开展“闽江源流域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县域河流污染及铝灰固体废物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一项违规占用林地近40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仅如此,该院积极探索“检察+碳汇”工作机制,与县法院、县林业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清流县“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的意见》并设立了碳汇资金专用账户,助力政府“双碳”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