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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新罗法院首次引用CEA挂牌交易价确定碳汇修复补偿金

2022-11-15 09:24: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5日讯 日前,龙岩新罗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盗伐林木刑事案。该案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适用后,全省首件在补种复绿基础上,以全国碳市场 CEA价格折算林业碳汇损失,并将相应赔偿自愿缴纳至生态修复账户的案件。

2021年1月7日,被告人邱某在承包某项目清表工程后,在未经清表地块林权所有者同意,且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工人到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羊仔坑”山场砍伐杉木。之后,在将这些被砍伐的杉原木运往木材加工厂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案发后,经检量认定,被砍伐的杉原木材积为6.8643立方米,折立木蓄积量为10.5606立方米,已由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发还被害人。

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人邱某与龙岩市新罗区红坊林业站签订《森林生态恢复补偿协议》,向林业部门缴纳森林生态恢复补偿履行金24500元,用于异地生态恢复示范基地等费用,并向林业主管部门专门账户缴纳森林碳汇补偿金1433.41元。

最终,新罗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邱某认罪认罚以及自愿缴纳生态修复履约金和森林“碳汇”补偿金等量刑情节,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新罗法院先行先试,在原有开展签订森林碳汇补偿承诺书、制定补植复绿修复方案、专业评定碳汇损失等步骤基础上,根据《省林业碳汇赔偿指引》规定,运用省法院制定的统一计量方法和明确碳汇损失价值方法:首先,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依照《省林业碳汇赔偿指引》,利用统一计量学方法测算出案件的碳汇损失量。然后,法院根据《省林业碳汇赔偿指引》,参照《森林刑事犯罪案件碳汇价值损失评定意见书》出具前一个交易日碳汇价格,即2022年11月3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的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挂牌协议交易收盘价58元,计算出被告人邱某盗伐林木造成的碳汇损失金额为1433.41元。最后,法院出具《碳汇价值损失费用采纳通知书》引导被告人自愿缴纳至指定的生态修复账户。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林成龙 朱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