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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人民法院“灯光法庭”延伸司法阳光

2022-11-16 11:21: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6日讯 背着法徽,拿着卷宗,爬过大山、走过田坎,来到村组、企业、学校……从2016年进村入户开展“车灯下的调解”,到2022年探索线上“灯光法庭”,清流县人民法院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在精神,找准发力点,坚守司法为民服务初心,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供基层服务保障。

2016年6月的清流,正是农忙时节,法官下乡送达、调解常吃“闭门羹”。

“既然老百姓没有空,我们就找老百姓有空的时候,到他们家里、到田埂上去做工作。”自此,清流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杨木森便带上两个书记员在每天农忙结束后,开展入户工作。有一天晚上八九点钟,他们终于在田埂上找到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中的欠款农户,因夜色太暗无法看清材料,驾驶员便打开车灯照明,同行的书记员拍下了这一幕,“灯光法庭”这个朴素的称呼由此而来。

时光荏苒,但清流法院司法为民的这盏“灯光”,始终未曾熄灭。这些年来,每逢农忙时节、过年前外地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法官们的身影都会出现在农家院里、田间地头,“灯光法庭”服务的案件类型也不再局限于金融纠纷。

清流法院以“灯光法庭”工作为纠纷化解载体,结合各试点村村情,建立驻村法官工作室,选派驻村法官工作组,选聘乡贤、综治网格员等作为特邀调解员,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就地化解、源头预防,营造和谐稳定的乡村社会治安环境,为村民搭建“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平台,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随着法治化进程的逐步推进,我们的‘灯光法庭’也在与时俱进,增添新的内涵。”清流法院立案庭庭长冯庆平告诉记者,该院将“灯光法庭”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全面落实一站式建设部署,搭建集约平台、推进多元共治、深化诉源治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大量纠纷优质高效化解在诉前,群众的司法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今年3月,清流法院利用金融司法协同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调解过程中,金融调解员利用专业知识针对被告就逾期利息及罚息方面的异议问题进行释明,承办法官从法理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明诉讼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最终在法官与调解员耐心细致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这是清流法院强化联调联动,促进纠纷精准化解的一个缩影。为了做好联动调解文章,清流法院与20余个部门建立诉非联动工作室,推动主管部门设立金融、物业等专业调解组织,促进纠纷联动化解。此外,该院通过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老兵调解室等,选聘乡贤担任调解员,构建“法官+乡贤”调解模式,促进纠纷源头化解。同时探索建立律师值班制度,探索“律师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促进纠纷多元化解。

近年来,清流法院以“灯光法庭”为辐射点设立法官工作室、巡回法庭审判点,架设起了亲民、利民、为民的“连心桥”,推动诉非联动工作纵深开展。诉非联动工作来,运用调解平台调解案件2788件,调解成功1896件。

(本报记者 吴国锦 通讯员 桂紫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