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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检察院:帮教暖人心 司法有温度

2022-11-23 10:58: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帮教暖人心 司法有温度

——南安市检察院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3日讯 “未检帮教暖人心,少年司法有温度。”近日,南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收到一面由涉未成年人家属赠送的锦旗,短短两句话凝聚了南安检察未检工作人员办案的心力与成效。

原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系孤独症患者,因喜欢看火焰,在半夜将公交车点燃,所幸发现及时,未造成严重损害。为让陈某某可以继续进行康复训练,南安市检察院积极促成赔偿谅解。因陈某某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悔罪、认罪表现,具备帮教条件,南安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捕、相对不诉处理,并转介司法社工进行跟踪帮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陈某某母亲王某某加强看管,防止类似违法事件发生。

由于对陈某某采取非监禁强制措施,并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陈某某得以继续进行康复治疗,状态恢复良好,并入选泉州普惠计划工厂挂钩帮教,学习剪纸等非遗手工技术,作为自己今后的谋生手段。陈某某母亲王某某的脸上也终于见到了笑容,送来锦旗向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近年来,南安市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和监督职责,自觉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用法治力量守护青少年成长路。

南安市检察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不断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坚持宽容而不纵容,实施“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对于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分类精准适用认罪认罚;对于涉罪青少年,贯彻未检感化挽救方针,促成涉罪青少年重归社会,对不捕不诉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引入社工帮教。

针对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娱乐场所违规招用未成年人,南安市检察院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南安市教育局、市妇联成立南安市家庭教育驿站,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8名,制发《督促监护令》38份。将加强临界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专门矫治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依托“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上课等形式,干警进校园、进机关、进社会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法治宣讲,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外,借助法治副校长这一未检工作的“窗口”,选派一名干警参与授课,讲授青少年学生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对强制报告、“一号检察建议”等重要规定政策进行深度解析,并向各乡镇法治副校(园)长、分管安全副校(园)长进行直播,推动学校加强认识、提高强制报告主体责任意识。

南安市检察院不断创新法治普法宣传力度,编印《法治进校园精品教程》系列宣传画册并分发,创作全省首部家庭教育指导主题微电影《最闪亮的星》。在对普法巡讲活动进行备课时,注重以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鲜活案例为切入点,阐述枯燥难懂的法理,使孩子们听得懂、学得进、记得住、用得好。开展关爱助学,为乡村留守儿童们添置学习、生活用品,与留守儿童谈心谈话,并赠送普法漫画宣传手册,让留守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检察官不仅“走出去”,也把孩子“请进来”。利用向日葵俱乐部、向日葵俱乐部校园服务站等活动中心,通过检察开放日、组织小记者团走进检察院等一系列活动,将法治教育渗透到南安辖区。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离不开法治护航。南安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把握办案规律,凝聚各方力量,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张福琴 黄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