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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检察院:把好“三道关口” 深化诉源治理

2022-11-29 11:16: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明溪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如何贯彻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以能动履职积极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和受损法益,让受害人家属得到应有赔偿、嫌疑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近年来,明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通过严格把好“入口关”“逮捕关”“起诉关”的“三道关口”,多措并举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落实,达到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1年12月,一起涉嫌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被移送至明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犯罪嫌疑人邱某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没有出入境证却先后6次出入国境;曾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要使用其身份信息偷越国境的情况下,仍然将本人护照及相关身份信息提供给他人使用或提供帮助。

收到这起案件后,明溪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审查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在综合考虑邱某使用他人身份信息6次出入国境,目的系外出务工谋生,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并考虑到曾某等4人是初犯、犯罪情节轻微,明溪县检察院坚持“少捕慎诉”的办案理念,综合全案证据材料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认罪认罚及社会影响,对邱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诉决定。

“我们严格把控审查起诉关口,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将认罪认罚作为考量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重要因素。对盗窃数额不大、轻伤害等认罪认罚案件,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促进和解,为适用不起诉创造条件。”明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秋发告诉记者,该院还立足辖区实际,对当地多发案件类型如危险驾驶案件制定统一不起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年1-9月,明溪县检察院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56件56人,不起诉17件17人,不诉率30.36%。对作出不起诉处理的行为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对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发出检察意见书4份,督促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依规执行到位,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少捕慎诉慎押’的‘应用尽用’,并不意味着‘随意适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要严把案件质量关。”明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世棋如是说。

近年来,该院通过提前介入,及时引导侦查取证方向,把好“入口关”。该院充分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要求公安机关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审慎建议适用羁押措施,防止出现“以捕代侦”现象,真正做到在监督中沟通、在沟通中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羁押,保证诉讼顺利进行。与此同时,把好“逮捕关”,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注重社会危险性证据的审查,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政策导向融入审查逮捕环节,对认罪认罚的轻伤害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等最大程度适用非羁押措施,精准量化逮捕必要性。

2022年1-9月,明溪县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率100%,诉前羁押率7.7%。针对不捕案件,加强对被害人的说理工作,从法理、事理、情理多角度向被害人阐明不捕理由,同时督促犯罪嫌疑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消除被害人对不捕决定的抵触心理,最大程度解心结、促和谐。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张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