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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检察院借力人民监督 检察提质增效

2022-11-29 15:07: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9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今年以来,明溪县检察院大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将人民监督员监督纳入检察办案各环节,深入强化监督刚性,变“被动接受”为“主动纳谏”,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2022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64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共计26人次。

2022年2月,明溪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县域淡水养殖污染公益诉讼案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活动。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由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公开听证过程、案件处理等提出意见,接受监督。

在人民监督员监督过程中,聚焦存在问题、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工作合力。明溪县检察院认为,养殖场没有废水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养殖的废水直接排入沟渠,污染水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养殖污染防治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人民监督员高度认同,同意明溪县检察院向有关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从而合力推动县域淡水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取得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只是明溪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缩影。近年来,该院严格按照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选取代表性案件开展监督。同时,探索形成公开听证“阅、听、问、议、释”五步法(即:人民监督员“阅”看案卷材料,“听”取案件承办人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说明,“问”询承办人和当事人关键问题,“议”评案件并发表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联同检察官向当事人“释”法说理)。

“我们与人民监督员之间的沟通并不是单向的。监督工作后,我们还会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建立收集、研判、采纳、反馈、报告全流程跟踪督办机制。”明溪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陈楚贤告诉记者,办案人员会与人民监督员面对面沟通,深入了解意见建议提出的动因,并对监督意见进行梳理归类、分析研判。如对个案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及时反馈业务部门,并督促做好答复处理。

此外,明溪县检察院积极开拓新途径,尝试在多种案件、不同程序中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将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刑事案件立案监督等工作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办案环节的全过程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督察活动,实现内外合力监督。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多媒体平台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新变化、履职成效,扩大人民监督员工作公众知晓度,获得群众对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纵深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