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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特殊的投诉信

2022-12-02 11:21: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日讯 “我是一名普通的民众,我于今年十月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小程序起诉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诏安法院四都法庭调解室认真负责调解,将拖欠几年的借贷成功调解,我收到了款项,非常感谢!请将我这份朴素的感谢一定转达给诏安法院,同时也祝愿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这是日前诏安县法院收到一封特殊感谢信。它来自信访投诉渠道,系诏安县信访局转接市长信箱的一封特殊“投诉件”。

三年前,厦门市湖里区的李女士与诏安县金星乡公子店村的沈某是好朋友。当时,沈某因手头紧,向李女士借了7000元来周转生活。后来两人逐渐减少联系,李女士向沈某多次讨要,对方均无回应。无奈之下,李女士便通过人民法院线上诉讼服务平台提交起诉材料,诉至诏安法院四都法庭。

经办法官详细阅览相关证据,了解具体案件经过后认为,此案涉及的金额不大,利用诉前调解的形式更能便捷地化解纠纷。

“李女士,您这起案件金额不大,我们认为诉前调解更适宜,程序便捷可以节约时间,您省心又省钱,而且诉前调解协议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经办法官联系到了李女士。

“可以,只要能快点追回这笔钱,什么形式我都能接受!”得到李女士的同意后,经办法官开始着手准备。由于当时李女士正处于厦门市疫情防控期间,经办法官考虑到待疫情防控政策允许后再处理该纠纷,案件调处周期不仅会拉长,还将给双方当事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于是启动了线上诉前调解机制。

经办法官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债务人沈某,告知其情况。“还!肯定还!我当时确实资金困难才向她借的,一定会筹到7000元,积极还款的!”在经办法官的一番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下,电话那头的沈某态度十分配合。

之后,因双方就案件情况和拖欠金额达成一致,无任何争议点,经办法官适用诉前调解来化解此次纠纷。当天,在法院协调下,沈某加上了李女士的微信,并通过微信转账,还清了7000元的债款。

不用奔赴异地,还能如此高效追回被拖欠多年的债款,李女士十分感动,当下寄出了一封饱含诚挚谢意的信件到市长信箱,之后便由信访单位以信访投诉渠道转接到了诏安法院。

(本报记者 洪凌霄 福建长安网记者 林巧玲 通讯员 张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