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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检察院能动履职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2-12-19 12:05: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9日讯 连日来,仙游县检察院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不断强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责任,积极顺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努力营造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目标,仙游县检察院以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为切入点,受案范围拓展到环境、国土、水利等所有生态领域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宣传教育”生态检察模式。立足专业化法律监督,抓住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突出问题,以专项工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构筑刑事司法保护机制,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延伸到参与综合治理、开展宣传预防,从单纯打击上升为打击保护、修复补偿、源头治理并重,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我们结合执法办案、巡回检察,深入分析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发案原因、规律和特点,查找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消除隐患、预防犯罪、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 仙游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仙游县检察院还通过持续普法释疑,助力野生动物公益保护,通过系列案例警醒世人同心呵护野生动物、守法知法、共建美好家园。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介,加大力度宣传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公众提高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

结合工作实际,仙游县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办案理念,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仙游生态文明建设,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1份。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更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践行。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履职,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服务新仙游建设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使检察监督工作与政府依法行政有效衔接,强化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仙游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陈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