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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检察机关用好“两书”考核指挥棒 奏响高质量发展“奋进曲”

2022-12-23 11:45: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3日讯 为进一步推进“质量建设·‘漳’显品质年”活动,漳州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思变求进,结合实际,以创新开展“部门职责和个人岗位说明书”制度(以下简称“两书”制度)为总抓手,激励检察人员踔厉奋进,笃行实干,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漳州市检察机关共有40个集体、49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其中10个集体、11人次获国家级表彰。潘进格同志更是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漳州市唯一代表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把稳考核“风向标”

激发“想为”动力

“什么是‘两书’?”

“‘两书’考核考什么,怎么考?”

“如何聚焦‘两书’,形成漳州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支撑?”

今年伊始,漳州市检察机关上下都在热议何为“两书”,如何运用“两书”为高质量发展服务,大家都在为“两书”的制订建言献策。

“两书”是标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指挥棒”,漳州市检察院党组厘清思路、明确定位,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召开“两书”制度专题讨论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两书”的理解和指标的规范设置,为全市检察机关上下锚定了扬帆破浪的航向。

为全面推进“两书”工作,漳州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部门、各基层检察院,就如何落实“两书”制度等问题深入调研,集中征求意见,激发干警“想为”动力。同时,要求各部门厘清核心业务、综合管理和党建工作等主要职责,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合理设置岗位并制订部门职责说明书。在明确部门职责后,要求每一名检察人员也都参与进来,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和部门工作任务,制作个人岗位说明书,明确其承担的职责,最终建立起一套既“定性”“定量”又“考人”“考事”相互结合的指标量化体系。

目前,漳州市检察院已完成部门职责说明书18份,个人岗位说明书144份。华安县检察院还自主研发了“两书”管理系统,积极为规范“两书”制度注入科技元素。

擦亮考核“试金石”

锤炼“善为”本领

“目前已有检察官业绩考评、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基层院考评等,又来一项考核,这样多头考核、重复考核会不会加重工作负担,考评效果会不会事与愿违?”

在“两书”工作推进过程中,漳州市检察机关打破原有的考评格局,重新勾画框架布局,把“两书”与多项考评有机融合,压实考核责任,及时发现工作短板漏洞,提升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锤炼敢担善为的本领。

坚持全面综合与核心重点工作融合。考重点、考关键,在考核内容设置上坚持重点工作优先保障。结合省、市绩效考核重点指标,整合考核项目,执行由牵头单位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基层反馈、专班复核四级审核把关制度。突出将“打造维护稳定的拳头产品”“打造服务保障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的拳头产品”“打造检察为民的拳头产品”等作为重点考核指标,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今年,漳州市检察院会同市工商联协力创新“检联益企”机制,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得到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市委充分肯定,芗城区检察院、芗城区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的做法入选全国典型事例。

坚持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融合。漳州市检察院将机关党建、综合工作、纪律作风等列入共性指标,各部门可根据自身职能和年内重点目标任务不同,分别设立相应的个性分值。同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正向激励和反向评价。把基层检察院考评融入“两书”考评中,为基层院创设个性考评指标留足空间,支持各地做好指标设置的本地化。一花独放不是春,漳州市检察院通过鼓励推动协同相关部门打造更多特色亮点,形成“百花齐放”局面。把“一院一品、一部门一特色”创建工作作为推动高质量检察履职的重要载体,并纳入“两书”考核,进行科学合理的加分,引领全市检察机关实干实效。

坚持“两书”考核与公务员平时考核融合。在考核内容上以工作实绩为重点,逐步延伸至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细化评价。同时通过“人”与“案”相结合考核,促进“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的有机结合。根据最高检《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落实“全员、全面、全时”的要求,实现从“检察官业绩考评”到“检察人员考核”的提档升级。

通过压责任、抓融合、促提升,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有8人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3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4个团队获评全省优秀办案团队、4人获评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